自建房是否会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?
2023-08-09 18:31:49
本地宝
【资料图】
自建房是否会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?
根据《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(2019-2021年)》,改造范围是对2000年前建成的配套设施不齐全、功能不完善、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健全的城镇住宅小区。已纳入“三旧”(棚户区)改造计划或者征收拆迁计划,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“城中村”等,不在上述改造范围。
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内及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,其中,小区内改造主要分为3类:
1.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。含水、电(含通信)、气、道路、路灯、安防设施、消防设施改造和违法建筑整治、生活垃圾分类、楼道修缮(含楼道照明改造)、绿化美化等11项。
2.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。含停车场配建及优化、建筑本体公共部位修缮、加装电梯、功能用房建设等4项。
3.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。主要是在有条件的小区同步配套文体活动、养老、智慧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等3项。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要根据小区现状,拾遗补缺,确保完备;提升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要结合小区实际、居民意愿和改造经费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改造项目。同时,要统筹安排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、水、电、气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。